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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2020-1415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118

盘 县 财 指 社 〔 2020 〕1415号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盘财指社[2020]169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支出指标31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支出。由县财政局专项拨款,此款为一次性补助,专款专用,功能分类请列二○二○年“210039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预算科目。







资金来源:省专项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
“三保”支出类别:保民生


 
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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