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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7 浏览次数:135

处罚对象:盘山县茗城商务宾馆

执法机关: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盘山县茗城商务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案件来源: 监督检查中发现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0年12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012030928172153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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