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用外环路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工程是由盘锦市交通局作为建设主体,由盘锦市政集团建设施工的,经我局与市政集团沟通协调,截至目前,太平段、得胜段、吴家段、陈家段、坝墙子段信号灯共10处已经全部启用。
特此致函。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