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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发布时间:2020-10-25 浏览次数:1633

一、参保条件

具有盘锦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的除外),盘锦市行政区域内各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未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员。

二、参保方式

普通城乡居民由所在社区、村办理,在校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存在其他社会保险的由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参保缴费时间

每年9-12月15日为城乡居民参保和下一年保费缴费期,逾期未缴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

四、缴费标准

18周岁以下及在校生缴费标准140元/每年18周岁(含)以上缴费标准350元/每年

五、缴费方式

普通城乡居民缴存到社保卡银行账户,在校生在学校统一缴费,农村居民(原新农合)参保人按原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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