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一、参保条件
具有盘锦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的除外),盘锦市行政区域内各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未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员。
二、参保方式
普通城乡居民由所在社区、村办理,在校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存在其他社会保险的由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参保缴费时间
每年9-12月15日为城乡居民参保和下一年保费缴费期,逾期未缴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
四、缴费标准
18周岁以下及在校生缴费标准140元/每年,18周岁(含)以上缴费标准350元/每年。
五、缴费方式
普通城乡居民缴存到社保卡银行账户,在校生在学校统一缴费,农村居民(原新农合)参保人按原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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