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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发布时间:2020-09-16 浏览次数:253

    1.文件依据:盘政发[2017]29号;辽财金[2020]125号;

    2.政策对象:一是凡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贷款额度:20万。

    4.申请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

    5.申请材料:须具备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就业创业证、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反担保能力。

    6.办理流程:见流程表

    7.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

    8.办理地点: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股211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355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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