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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次数:332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重点、直击痛点,提出多项精准实招,有利于增强民营企业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积极性,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交通投资领域引入民营资本的制度设计客观上比较复杂,既是政策突破难点,又是社会关注热点。在当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实施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是有利于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实施意见》坚持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享有资金、用能等要素支持,引入市场竞争,构建合理盈利参与机制。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实际负担。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铁路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运机场、通用机场等建设运营,积极拓展民营企业投资建设领域。可以预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显著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发挥民营企业在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拓展盈利模式和收益来源,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质量和效率。

    二是有利于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大数据平台、城市智慧停车等融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绿色维修、绿色驾培、绿色物流、绿色公路、绿色航运等绿色交通发展,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为交通基础设施智能绿色安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意见》提出完善铁路运输收入清算规则,塑造新型商业模式,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投融资改革等针对性意见,切中体制机制改革重点难点,是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整体效益和服务品质。

    三是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提升投资质量效益,不仅是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更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拉动经济回升,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强心剂。《实施意见》不仅为民营企业开展更广泛领域投资提供支持指引,也有利于破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面临的融资瓶颈,是对国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出“两新一重”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回应。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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