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大鹏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国泰公司:
根据《关于任大鹏同志任职的通知》盘县委干发〔2020〕85号文件要求,经盘山县委研究,提名任大鹏同志为盘山县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比照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请你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由你公司董事会履行任大鹏同志副总经理的聘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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