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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大鹏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1253

县国泰公司:

    根据《关于任大鹏同志任职的通知》盘县委干发2020〕85号文件要求,经盘山县委研究,提名任大鹏同志为盘山县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比照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请你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由你公司董事会履行任大鹏同志副总经理的聘任手续。

 

盘山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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