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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15 浏览次数: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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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负责或协调配合各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盘山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负责县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县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县委对外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县委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及县委具体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党委及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五)负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负责县委的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

(六)负责上级党委文件办理和县委文件制发工作,负责县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政军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件、信件传递工作,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县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县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工作。

(八)组织全县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九)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外以盘山县国家保密局名义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保密技术检查,负责拟订保密技术措施,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泄密案件,负责组织、指导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县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密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法律法规,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密码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密码工作管理规定和办法。拟定全县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密码保障体系规划和全县密码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全县网络信息体系建设等信息安全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县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县金融和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推进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档案管理地方性法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外以盘山县档案局名义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科研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各镇(街)、县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县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委办公室负责县直党群政法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十四)负责对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指导与验收;负责向社会各界发布最新的政务信息,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服务;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工作;做好全县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宏观管理;做好全县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全县各单位档案工作的晋升测评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订盘山县地方志、史、鉴的编纂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务公开信息和馆藏档案的提供利用服务工作;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和计算机辅助管理工作;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务公开信息的统计、分析、反馈和利用典型案例汇编工作。

(十七)负责地方党史、中共盘山县党史大事记和盘山县大事要事亮点的研究、征集、编写;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部署,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做好党史相关工作;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县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重要制度和政策;加强对县党代表的联络、管理、服务、监督和培训等工作;督办县党代表在党代会期间提出提案的落实。

(十九)负责会同县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服务和管理机构,推进“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的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党建电视专栏节目的策划、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工作;负责党员电教片观摩评比活动参评片的选题、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党员电教(远教)重点片的拍摄、编辑、制作工作;承担对全县党员电教(远教)干部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援和其他服务工作;完成远程教育党建信息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二十二)负责机关事业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有关材料;负责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二十三)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二十四)负责规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软件开发的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负责县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变更调整;负责与国家、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数据联网及数据报送工作。

(二十五)负责参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离退休干部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负责指导各镇(街道)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直单位老干部活动室建设工作。

(二十六)承办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七)负责全县在《盘锦日报》《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盘锦日报·盘山县新闻专版》的采编工作;负责《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工作;负责县内重要活动的新闻摄影工作,并做好照片归档整理;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互联网舆情监控及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网上宣传、舆论引导、网络评论工作,指导县域内新闻网站建设,推动全县网络文化建设。

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部门内设九个科室,分别是:

(一)秘书一股。负责县委主要领导同志政务活动服务工作,按分工负责县委相关会议的会务服务,负责县委对外接待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委常委会议题收集、论证审核、会议通知、会务服务、记录整理、纪要印发、任务分解、督办落实、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县委会议审批、计划管理和县级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负责县委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节假日值班安排,负责有关部门和群众咨询事项的答复工作。

(二)秘书二股。负责上级党委文件办理、翻印、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文件审核、制发、管理工作,负责县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县委重要会议发文服务工作,辅助转发工作,负责上级党委及县委领导同志批示件的承办和县委办公室印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委主要领导同志信函办理和县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督办等工作,负责县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负责县委党内法规制度合法合规性的审核、备案清理、解释并承担县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综合一股。负责县委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工作,为县委常委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常委会议讲话起草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工作总结、工作安排,负责相关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县委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情况汇总,负责新闻联络、发布和重要新闻稿件的审核,承办县委领导同志交办调查研究和文稿起草任务,承担县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为各级党委和县委提供政务信息服务,负责全县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党委办公系统信息工作和业务建设,负责县委及县委办公室重要事项报送,负责拟订应急信息工作预案、跟踪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综合二股。负责县委办公室扶贫攻坚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副县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外县党委机关县处级离退休老同志来盘山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县档案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

(五)行政股。负责县委有关领导和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干部职工保险、住房补贴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设施的管理与维修工作,各种办公设备、用品、备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工作,县委领导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外县党委机关领导和同志来盘山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机关“四防”工作,负责县委各部门及群团经费的管理和开支工作。

(六)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县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查处泄密案件,负责指导县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检查,负责保密综合材料汇总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理论研究和保密干部培训工作。

(七)县委督查办公室。负责各级党委部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重要工作安排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各级党委部门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县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议定事项及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围绕上级党委同志及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关注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各级党委部门开展督查调研,负责对各级党委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督查检查考核的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工作,负责县委党群政法部门年度业务指标和规定工作指标绩效考核工作,协调推动督查成果的转化运用,负责协调由县直党群系统办理答复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和督办工作,负责人民群众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反映有关问题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党委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考评工作,负责督查工作综合材料汇总和相关协调工作。

(八)政策研究办公室。组织全县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组织对全县中长期发展思路研究和咨询论证。根据县委安排,参与起草县委向上级的有关工作报告和重要会议文稿。组织撰写宣传阐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进振兴发展的文稿。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党委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

(九)机要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密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法律法规,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密码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密码工作管理规定和办法。拟订全县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密码保障体系规划和全县密码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全县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等信息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党委办公室系统电子政务内网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统筹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以及有关部门业务网络间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和密码通信工作。协调全县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密码工作部门和密码使用单位的业务指导,协同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全县党委系统机要密码干部,指导密码专业教育和密码学术交流,组织密码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查处密码失泄密有关事件。负责与上级部门及县直单位各类电报的传输、办理、递送管理工作,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密码通信随行服务和紧急情况下密码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商用密码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金融和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工作。承担县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县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县金融和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推进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盘山县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本级

2.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

3.盘山县委宣传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43.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85.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1.7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5.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29.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95%。主要是非同级拨款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8.2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26%。主要是上年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057.81万元,增长33.6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上调。

(二)支出总计261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31.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1.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04万元。

2.项目支出488.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63%。主要包括会议、宣传、离退休干部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44.47万元,增长39.7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23.82万元。

主要是人员岗位津贴结转和项目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92.54万元,增长126.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岗位津贴结转;二是项目支出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1.23万元,项目支出468.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4.64万元,增长38.6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2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2.27%。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9.4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9.38万元,占7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8万元,占13.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36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137.75万元,占5.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9.3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769.5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82万元,主要是组织、宣传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延期。

(3)招商引资3.7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

(4)事业运行797.9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

 

(5)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3.41万元,主要是组织事务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1.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延期。

(6)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是宣传事务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万元,主要是其他组织事务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4.9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干部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老干部去世。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37万元,主要是用于离退休干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结转下年。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66万元,主要是职工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46.14万元,主要是离休老干部死亡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66万元,主要是职工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80.3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6.0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6.04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

(2)事业单位医疗44.3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37.7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37.75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制度执行。与上年相比,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24万元,增长24.12%,主要原因下乡业务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8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24.12%,主要是下乡业务增加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医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04万元,比上年减少11.92万元,降低8.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资产总额499.03万元,其中: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1500平方米,价值38.19万元;

2.车辆。共有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新闻采访用车;

3.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组织未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26.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1、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 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3. 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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