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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4 浏览次数:733

为深入贯彻落实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19〕69号)文件精神,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在我局的顺利推行,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主线,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审计执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盘山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结合我局实际,在审计中推行三项制度。

(一)审计公示制度。

1.加强事前公开。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张贴审计公示。

2.规范事中公示。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局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

3.推动事后公开。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依法实行公告制度。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等方式,对下发通知、制定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作出决定等审计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审核制度。制定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8月)

制定方案。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县司法局法制综合股备案。7月到8月制定修订制定阶段。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底前)。

   1、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9年9月开始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2、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向导,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三)总结推进阶段(2019年11月底前)。

   总结报告。对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县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突出工作重点。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全面推行”和“重点突破”两个方面。一是逐步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定《盘山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二是注重对重点问题进行创新突破,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等方面积极开展有益尝试。

(三)抓好统筹衔接。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着力点,把推行三项制度与审计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各项法律工作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相结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盘山县审计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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