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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0〕 4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 措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48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十七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

的决定》工作措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9〕46号)精神,深入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辽委发〔2019〕2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0〕7号)任务要求,根据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盘县委发〔2019〕14号)以及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方案》(盘县委发〔2020〕8号),结合盘山实际,形成工作措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国家治理的关键性举措,健全完善县域治理的创新性举措,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快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任务

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方案》(盘县委发〔2020〕8号),共明确了十三项187条任务。本方案全面对照盘县委发〔2020〕8号文件贯彻落实举措,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共明确十一项74条工作任务。第一部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共2项任务。第二部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持续深化法治盘山建设,共6项任务。第三部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建设法治、高效、廉洁、透明的政府治理体系,共12项任务。第四部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盘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共17项任务。第五部分,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县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共1项任务。第六部分,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共11项任务。第七部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盘山,共1项任务。第八部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盘山,共16项任务。第九部分,坚持和完善服从服务国家大局的制度机制,履行好在国防、“一国两制”外交中的地方责任,共5项任务。第十部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共1项任务。第十一部分,加强党对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全面领导, 建立健全贯彻执行中发〔2019〕46号文件、辽委发〔2019〕28号文件和盘委发〔2020〕2号文件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共2项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具体推进、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推进落实

牵头县政府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责任分工,牵头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推进落实,亲自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措施任务分工,集中精力直面落实落地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推进落实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措施,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上下贯通、整体推进、有效落实。

(三)抓好督查考核

县政府办公室对照工作措施方案,抓好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并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通报。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贯彻落实工作举措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附件:盘山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任务分解表

盘山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方案 0518)(3).xls


政策解读:《盘山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 措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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