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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次数:609

  按照教育局统一部署,各学校(幼儿园)开展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实战演练活动。通过此次应急实战演练,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规范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流程,提高了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开学后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切实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开学后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实施,现对各学校认真梳理整改当前疫情防控中的漏点工作作出如下要求:一是认真总结应急实战演练经验,进一步完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在发现发热的学生时,不仅需要及时进行隔离并拨打疾控中心电话,而且要对其14天内的旅居史进行充分的调查。三是应急处置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送发热学生去往急救中心之前,要给发热的学生及时换上N95口罩。四是发热学生转送到发热门诊后,学校隔离室需马上进行消毒。五是各学校要从学校实际出发科学制定错峰上下学和错峰就餐时间。六是食堂就餐、上下学时距离一定要达到间距1.5米。七是各学校在开学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同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师生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八是开学后要时刻组织师生做好“常洗手、多通风、经常消毒”等措施。

  请各学校按此通知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从2020年3月23日开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到校上班,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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