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要闻

疫情防控期间盘山县对药房经营的消毒剂开展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消毒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上市的通知要求,确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盘山县卫健中心于2月5日对辖区内经营消毒产品的4家药房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4家药店未经营紧急上市的消毒剂,均建立了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了消毒产品进货记录;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报告;购进的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其中2家药店经营1种消毒剂(75%乙醇),2家药店消毒剂已脱销,未发现过期的消毒制剂,未发现问题隐患。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 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大力度对经营消毒剂的药房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盘山县卫健中心

2020年2月5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泪目!抗疫一线的派出所长收到了十岁儿子的一封信
下一篇: 县政府举行高层住宅火灾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