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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2号)

盘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令

(第2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经济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供应、稳价格、稳预期工作,全面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按照市新疫防指2号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盘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改局负责指导县城及各镇(街)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突出生活必需品供应重点,增加粮油、肉类、蔬菜、方便面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加大应急物资组织力度。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多方筹措应急物资货源,卫健局、工信局加强与国内外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测温仪器等防护用品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适应症应急药品供应商及大型生产企业的联系,拓宽货源渠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提供并储备治疗、预防、控制所需药械等防控物资。

三、强力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网格中心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做好案件分转;市场局牵头负责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改局、公安局、市场局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认证等各类违法行为要进行依法处置。

四、强化医疗保障力度。卫健局负责按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优化发热门诊接诊、救治流程,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做好医护人员防护保护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留观场所;医保局负责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患者决不因医疗费用问题耽误救治。

五、强化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各镇(街)、各部门负责在做好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沟通、联络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畅开展。各防疫卡点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医疗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运输畅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生活稳定。

 

  盘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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