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 县 财 指 预 〔 2019 〕 1444 号
各乡镇:
根据上级文件,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1万元。用于县配套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支出,此款为一次性补助,专款专用。此项资金请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资金来源:预算代编
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保民生
政府性经济分类:5099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