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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次数:154

盘 县 财 指 农【2019】1428号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19]187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指标31.39万元。主要用于防灾救灾专项支出,列2019年2130119“农业—防灾救灾”预算支出科目。请做好项目对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并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省专项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三保”类别:保民生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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