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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文化站建设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163

盘 县 财 指 文 〔 2019 〕 1360 号


文旅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盘财指教〔2019〕1419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2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支出。此项资金列2019年支出功能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15】842号)等有关要求,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资金来源:省专项(辽财指教[2019]386号)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保"支出类别: 保民生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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