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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引进人才认定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次数:862

用人单位引进人才,需对人才进行认定的,需填写《盘锦市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落编通知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柔性引进人才除外)、户籍证明(含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明(职称证、荣誉称号证明、发明专利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能证明自身情况的相关材料)。申请认定柔性引进人才的,还需出具短期服务或兼职协议、在盘参与的项目情况简介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除第一项外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收到相关材料后,将按照《盘锦市人才分类标准》(盘引才组发[2016]1号)文件规定,由县人才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才经办机构复审,复审通过即完成对人才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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