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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870

    2019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庆祝新中国70华诞的一系列庆祝活动也即将展开,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根据《盘山县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卫健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8日,在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综合办公室、县医院、卫生健康中心、各镇卫生院)

    (二)各单位要对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责任单位:局综合办公室、县医院、卫生健康中心、各镇卫生院)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种消防器材、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完好,做好火灾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局综合办公室、县医院、卫生健康中心、各镇卫生院)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毒、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等的管理,并对相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完善的要立即完善。(责任单位:局综合办公室、县医院、卫生健康中心、各镇卫生院)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放射设备、医疗废物等物品的安全管理;要加强行医资格的执法检查,严禁无证无照违规上岗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局医政医管股、卫生健康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稳定。各股室、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整改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决预防和遏制不稳定事件发生。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安全生产工作,规范诊疗操作行为,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提高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电视媒体、报纸等载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等安全知识及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加强值班,强化应急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各单位要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事故救援演练,保障应急救援物资,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全系统稳定。

    (五)强化考核,严肃追责。卫健局将对中秋、国庆期间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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