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盘山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收入6,831万元,一般转移支付93,760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31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111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43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5,8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37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6,591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收入2,715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19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634万元。其他一般行转移支付收入137万元等。上级补助收入合计162,346万元。转移支付收入全部列支。
2018年盘山县基金转移支付3,035万元。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全部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