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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营商局接到凌海市白台子乡泰丰石材厂讨回货款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553

6月20日,盘山县营商局接到凌海市白台子乡泰丰石材厂任明伟(1380427****)投诉:2016年9月石材厂供货吴家镇郭家村路边石,总计货款89662元。货物于2016年12月全部送达,郭家村于2018年支付2万元货款,剩余货款69662元,郭家村以吴家镇未按款为理由,至今未支付现。盘山县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工作,向郭家村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并自收到《督办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

郭家村自接到盘山县营商局关于秦丰石材厂任明伟投诉郭家村的案件督办通知后,经核实,郭家村于2016年9月总计欠任明伟路边石款89662元,郭家村于2018年2月郭家村以转账形式付给任明伟路边石款20000元,还欠任明伟路边石款69662元,因村内没有经济收入,经村两委于任明伟协商决定,剩余货款于2020年1月20日前付给任明伟2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款项一次付清。投诉人表示同意,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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