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第32号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许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建议》已收悉,回复如下:
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将严格加强环保审批关口,不开制度的口子;加强环保法律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环保意识;积极推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组网,购买第三方服务支撑环境监测技术不足等工作。
许彭委员,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政协32号意见表.docx
盘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