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第36号
黄保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为保障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人出行的需求,我中心将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从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环节开始着手,对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将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突出要求依据建筑性能配有相关无障碍设施,加强在建项目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用建筑入口、走道、平台、盲道等符合“安全、可达、可用、便利”的基本要求,切实方便残障人士出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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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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