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如何认定
经辽宁省(区、市)省级资助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共同确定,本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部门是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
盘山县教育局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