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第53号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王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房屋过户环节设置资金监管程序》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近期将请示汇报县政府,由政府协调实现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信息和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后,即可实现房屋过户环节资金监管工作,从而确保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安全。
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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