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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补选盘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次数:789

为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质量、扩充评审专家专业范围、更好地满足政府采购项目工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51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相关要求和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审专家征集条件

依据《关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511号)第二章第六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而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公民;

5.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报材料及征集方法

(一)申报资料。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向盘锦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书》(原件);

2.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证件);

5.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

(二)征集方法。本次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100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三)征集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月6月7日止(上午8:30到11:00;下午13:30到17:00)。

(四)报名录入方式:本次采取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统一组织集中录入,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申报资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姓氏第一个字母所排的时间准时到报名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盘锦市采购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三楼306室)统一录入。

(五)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书》和《承诺书》,请到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评审专家注册中下载并填写完整。

(六)被市财政局初审合格的专家,参加市财政局组织评审业务培训,培训时间请关注盘锦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panjin.gov.cn)。而后上传省财政厅终审。报名联系人:周大伟   咨询电话:0427-2839399      集中录入地点电话:0427-8650302    13904274999

报名时间按姓氏顺序如下:         

申报时间

姓氏首字母

2019年5月27日

A-D

2019年5月28日

E、F、G、 I、k

2019年5月29日

H、J

2019年5月30日

L(刘姓)

2019年5月31日

L(李姓)

2019年6月3日

L(其他姓氏)、M-R

2019年6月4日

S-V

2019年6月5日

W

2019年6月6日

Z(张姓)

2019年6月7日

Z(其他姓氏)+ X、Y

注:请各行政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支持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人员报名。

 

 

盘锦市财政局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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