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第26号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6号
建议的答复
张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加机关干部职工重大疾病筛查体检》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盘山县人民医院有肿瘤标志物检验项目,具备检验能力。盘山县人民医院成立了体检中心,自2016年起开展全县机关干部体检,由县财政承担费用,体检项目能够达到筛查大病效果。在基础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对发现异常状况的个体可增加所列项目,适当优惠,采取自愿。此项工作已列入计划,将在下一年度机关干部体检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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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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