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第28号
对盘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郭世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我县保健品市场前一段时间存在的现象属实,提出的建议客观可行。今年年初由我局起草的“盘山县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后以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盘县政办发【2019】8号)的形式下发,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班子和责任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对我县保健市场采取网格化监管方式,以每个社区、村及学校等重点部位划分为一个网格,全县共计设立监管网格182个。每个网格配有一名网格管理员,全县共计有网格管理员182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了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形成了对保健市场的高压监管态势。
二、深入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我局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11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28处。认真筛查案件线索4件,立案查处1件,责令整改3件。我们对违法涉事的企业和人员将进行严厉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违法当事人依据行刑衔接规定移送至公安机关。对违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被处罚情况,根据规定向社会公示。一是让群众了解案情避免再被类似的违法者欺骗,二是让全社会知道违法者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我局查处的2018年发生在我县胡家镇西湖村的“杨春福虚假宣传销售保健案”,就为佟维山等16名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对当事人杨春福罚款4万元。并将其案情和处罚决定在全国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和盘山县政府网站的平台上向社会做了公示。
三、加大宣传力度。自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来,我局在盘山县广播电视台利用电视频道、广播939/949频道持续三个月的时间向社会发布“盘山县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告”。在社区、村的公告栏、重点监控业户的明显部位张贴“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告”300份、在集贸市场、旅游场所、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布置宣传条幅、led屏20条/块,组织宣传教育、集体约谈的会议6次。广泛向社会群众和经营者宣传保健品乱象发生的形式、产生的后果、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充分的达到了警示消费者和震慑违法者的目的。
四、建立长效机制。虽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到4月18日即将结束,但我们将把保健市场监管作为我局重点工作长期来抓,培养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能够做到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举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持续保持对保健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我县群众保健需求的健康有序。
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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