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按照县安委会要求,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苏省盐城“3·21”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从3月23日开始,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研究制定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范围,即全县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治重点为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冶金、化工、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使用的特种设备;涉氨制冷企业、气瓶充装等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及叉车等事故高发的特种设备。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必须落实具体责任人,督促各项隐患彻底完成整改。对前期已查出的安全隐患也要开展“回头看”复查,核实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对复查仍未作出整改的使用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立即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安委会。
二是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3月23、24日,全局共检查化工企业12家,其中停产企业5家。3月份以来,在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过程中共下达指令书7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3项,正在整改中。对前期开展检查已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时间正在开展“回头看”复查。整改期间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作业人员无证禁止上岗。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报送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栏目:安全生产
报送时间: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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