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盘 县 财 指 文 〔 2018〕1299 号
各相关学校:
根据《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盘财指教〔2018〕1379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4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支出。此项资金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预算支出科目,请按照有关文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省专项(附表)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保"支出类别: 保运转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xlsx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