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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协十届一次委员提案答复:第07号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531

关于县十届一次政协委员第7号提案的答复

钟长库、姚玉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措并举,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解决“办事难、办事拖”,服务生冷硬的问题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我局坚持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离开窗口履行请销假、AB岗无缺位工作制度,业务办理中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并按照《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每月通报考勤情况、事项办理情况。坚持月总结、年度评比,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文明礼仪培训,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审批人员素质,使工作人员不但熟练掌握专业技术、产业政策,还要熟悉企业发展情况,做到高标准、精细化、贴心服务。

二、简化便捷行政审批,实施网上审批

一是完成了全县441项事项集中办理,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入驻新址,对分散在各单位的服务事项,本着“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新址大厅集中办公,除了涉密事项外,全县有441项审批服务事项在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集中办理。包括行政审批局的160项行政许可事项,原入驻单位规划、国土、环保、气象、国地税、消防的27项事项,新入驻单位公安、水利、动监、邮政、人社、教育、自来水、卫计、农林、农机、不动产、婚姻登记、新农合、社保、医保等的254项事项。

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文书证照配送实现不见面审批。完成了全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数据的录入、流程的制作;完成了审批人员审批权限的确定和操作培训工作;完成了审批平台功能模块的建设。县行政审批局搬迁新址,5月21日,网上审批系统已经上线使用,基本实现了事项的网上申请、录入、系统平台审批,可以通过文书证照快递配送实现不见面审批。网上审批系统辅助平台——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也经上线使用,已实现手机对审批系统内审批事项进度的监管和通过公众号查询事项,了解进度。

三是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形成最多跑一次服务清单,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对“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综合梳理,能够通过内部流转、系统数据库等渠道获取的材料,以及允许通过网站、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传真等形式补交或在现场踏勘时提交、补充的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跑腿办理。目前,对在大厅集中办理的441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有87项事项可实现即办即给。

四是压缩办证时限。减少办事环节。县行政审批局组建以来共精简取消审批事项10项,调整为部门监管、服务事项57项,下放各镇3项。审批事项由交接时的218项保留到148项。取消审批前置要件173个,前置变后置要件36个。对法律依据不足事项、备案类非网传事项、可作为部门监管事项、地方制定收费性前置事项等,一律删减,不再作为审批事项。对不合理的重复要件、属于部门监管事项要件、能共享要件,一律取消。对不能取消的非主要件,由前置变后置,并在规定承诺期限内补齐。

三、审批服务事项全公开、审批服务行为全程记录

一是服务事项公开。对全县的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即办即给事项目录。编制《盘山县行政审批和便民事项服务手册》,对事项办理窗口、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法律依据等都大厅触摸屏上进行了公开公布。

二是审批服务全过程记录。安装监控设备,通过视频监控,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同时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及办理结果在网厅、手机APP上,可追溯可查询。

三是中介服务阳光运行。县政府制定出台了《盘山县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中介超市,对中介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星级评定、信用奖励、清退淘汰等工作机制,将通过审定的44家中介机构单位资质、服务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在行政服务大厅和网站公示,形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阳光清单”。

四、绿色通道、全程代办,为企业解决办事难问题

一是联席会议解决“瓶颈”问题。出台《盘山县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对于投资类项目审批中的“瓶颈”问题,牵头单位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同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一同研究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二是重点项目试行容缺审批。出台《盘山县重点项目容缺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对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项目主体相对明确的县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审批,为项目建设节约时间,以尽快实现达产达效。

三是投资项目无偿全程代办。针对投资项目建设方对项目手续办理不熟悉,成立盘山县投资代办中心,组建专职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免费全程代办服务。既加快手续办理的速度,又为企业真正减负,使企业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项目施工建设和运行上去,尽快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难题。涉及项目审批服务部门采取走出去,提前介入,靠前辅导,定期深入重点项目、重点园区一线,现场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审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前期准备工作不走弯路、不做无用功。

五、落实制度措施,规范审批行为

一是制定出台了《盘山县行政审批派驻单位管理办法》、《盘山县行政审批派驻单位问责办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审批服务制度,加强审批服务部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提升整体效能。

二是在派驻单位的管理上,由派驻单位委派主管业务副局长或首席代表和熟悉业务人员入驻审批大厅,并予以充分授权,独立审批。派驻人员必须在大厅备案并工作一年以上,并严格执行县行政审批局的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主要依据记录在其个人档案。违反相关规定,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派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六、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监察力度,杜绝商业贿赂

一是畅通政务服务电话、网站、电子邮箱、手机APP等投诉渠道,并在后台加以整合,确保投诉便捷,反馈迅速,建立问题处理纪委联动机制;建立窗口服务满意评价机制,采取现场评价、电话回访、网络投诉等形式接受群众企业监督。

二是加强监管和教育,杜绝办事窗口服务人员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杜绝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介绍或者变相介绍相关中介机构以谋私利的行为;提前征求企业帮扶意愿,不硬帮扶。少约见企业负责人,不得借服务名义在企业食宿或收取礼物,不给企业添乱、添堵。

三是坚决杜绝索取、收受企业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代金券等行为;坚决杜绝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其合法权益等问题出现。

再次感谢您对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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