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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协十届一次委员提案答复:第04号

发布时间:2018-11-28 浏览次数:816

对县十届一次政协委员第4号提案的答复  

 

苏洪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个体零散户税收共治网格化管理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1.已于2018年3月份在太平街道贾家社区正式启动了个体零散户税收共治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

2.统计出太平街道辖区内共有987户个体零散户。

3.在5月份开展了个体零散户税收共治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发放《盘山县地税局关于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款的公告》、《出租房屋标准表》宣传单1100份,通过宣传工作,提高了试点地区的知晓率。

4.已经在贾家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和太平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安装了盘锦市用友公司代征代扣税软件,方便个体零散户进行税费缴纳。

5.在2018年7月1日税收征期正式开始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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