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关于盘山县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11-22 浏览次数:820

 

 方案制定的目的及依据
为充分发挥“飞地经济”作用,规范招商秩序、优化产业布局,特制定本方案。主要政策依据为《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重点改革课题和专项改革行动的通知》(盘委办〔2018〕20号)及《盘锦市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待印发)。
二、方案内容
本方案共分5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是以优化产业布局加速产业集聚为目标,坚持市、县、镇(街道)经济发展一盘棋思想,在全市经济发展中,依托我县重点园区,突出盘山在石化及精细化工、新材料等大主导产业方面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性作用,有效整合招商项目资源,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实现招商项目优地化、优势产业规模化和支柱产业高质化。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分为2个方面:一是加快发展“飞地经济”模式。重点对飞地经济概念进行了解释。同时明确了飞入标准和飞入限制。对高耗能、高排放和高污染项目严禁飞入,同时应避免重复和低效建设。二是积极承接县域内外飞地项目转移。明确了项目飞入的具体园区
第三部分实施途径:从3个不同角度,阐述了推进飞地经济的方式。一是合作模式。二是双方职责。三是实行县政府统一结算兑现机制。
第四部分优惠政策分资金与土地两方面,资金扶持方面,建立“飞地经济”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用地方面,飞地项目予以优先保障。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一是建立县“飞地经济”发展专项改革行动小分队,强化领导和组织协调。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是营造良好环境,重点强调了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规范招商秩序。新出台的招商优惠政策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确保立足本地财政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18年11月22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