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市专项)-2
盘县财指县〔2018〕 961 号
各乡镇:
按照《关于下达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盘财指改【2018】13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支出指标144万元,用于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建设所需经费支出,作为美丽中国的乡村样板村和乡村振兴的示范村,参与财政部创评活动。由县财政局专项拨款,此款为一次性拨付,专款专用,功能分类请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预算科目。
请专款专用,具体资金额度详见附表。
资金来源:市专项
政府经济分类:机关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
“三保”支出类别:保民生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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