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齐素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升交通岗处、高平街十字路口设置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对于提案中第一项在高升岗安装信号灯的建议。经县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高升岗十字路口设置信号灯。
并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在高升岗安装信号灯,由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实施。
高平街十字路口距离高升岗较近,所以,不适合安装交通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