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县政办发〔2018〕169号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信用办《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机构)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盘信办〔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由团县委牵头,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并于每月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机构)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盘信办〔2018〕23号).pdf
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_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pdf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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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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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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