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县在2018年7月1日至8月30日组织抽检共178批次食品(其中农产品36批次、餐饮32批次、流通领域84批次、生产领域26批次),本次抽检涵盖蔬菜、肉制品及蛋类、植物油、白酒、大米、水产品等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本期公布农产品抽检共178批次,共5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7.1%,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