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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升及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16 浏览次数:395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市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主要承担经济区规划实施、开发、建设等经济管理职能。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部门,分别为综合服务部、财务部、规划建设部、招商部、企业服务中心和安全环保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44.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9.与上年相比减少20.15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事业运行的收入。


(二)支出总计707.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0.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08万元。

2.项目支出106.89万元,主要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支出总体较上年减少958.83万元,主要原因为园区内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16万元,项目支出106.8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7.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21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587.21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等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106.89万元,包括;

(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6.89万元,主要用于具体用途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和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土地开发工作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96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2.96万元,主要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锦高升经济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锦高升经济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锦高升经济区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经济区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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