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16 浏览次数:518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商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研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等。

(二)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县对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四)承担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定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组织指导全县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县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落实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定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其它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配合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审查。

(十)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指导审核县级权限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受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商务局部门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市场秩序股、市场体系建设股、批发与零售业服务股、住宿与餐饮业服务股、对外贸易服务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商务局。


第二部分盘山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45.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9.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49.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动迁补偿款,外贸进出口奖励和招商引资等业务支出。

(二)支出总计1,122.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9.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3万元。

2.项目支出922.24万元,主要包括动迁补偿,外贸进出口奖励,招商引资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249.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动迁补偿款,外贸进出口奖励和招商引资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83万元

主要是服务业发展、新开河动迁补偿款、12月卡外工资、更新电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商务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7万元,项目支出922.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5.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9.9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78万元,包括:

(1)外资管理180万元,主要是对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支出。

(2)招商引资79.78万元,主要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等支出。

(3)其他商贸事务支出520万元,主要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9.9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59.9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车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3万元,比2016年增加4.66万元,增长35.52%,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山县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外资管理(项):反映商贸部门外资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类型: .xls e5e3769dd367de2c2449f622521d0d87.xls (67.00 KB)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