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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30 浏览次数:694

      今年以来,盘山县物价局积极履行职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工作,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将各项政策措施及工作落到实处。

一、放开价格管理权限落实到位。根据《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5]59号),将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项目和内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化调节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和放开我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通知》(辽价发[2017]67号)文件精神,“取消土地出让交易服务和矿业权交易服务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放开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投资或控股农副产品市场服务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环保检测收费等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

二、实施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为贯彻上级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公布盘山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目录清单的通知》(盘县价字〔201732号)和《关于公布盘山县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盘县价字〔2017〕33号),清理汇总全县政府定价涉企收费项目并形成收费清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规范市场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照《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文件要求,对定价目录内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共计94家单位,下发了收费项目报送通知,其中报送单位共计83家。经审核,我县83家收费单位共计220多项收费。大部分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进行收费,严格执行已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以及国家出台的减免优惠政策等,对部分单位有问题情况及时进行了业务指导改正。

四、优化服务规范政府定价程序。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有关规定,对盘锦华发国际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进行了成本监审工作,并对盘锦森林公园、锦绣花谷、饶阳湾景区门票价格进行监审及价格制定工作。同时保证了监审工作的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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