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基层审计机关而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仅限于乡镇书记镇长和本级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覆盖面远未达到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审计机关应逐步推进对单位部门负有较大经济责任的副职领导、分管财经的副职领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每个项目都应审深审透,切忌为“全覆盖”而一味追求数量降低审计质量。同时要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力度,努力做到逢离必审、逢提必审、任中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