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财指开[2018]62号
总会计直列:
根据盘锦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省以上财政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开【2017】8003号)要求,现下达财政资金309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33.3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960万元,列入2018年213类06款02项“土地治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用于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直拔到县财政,财政资金由使用资金的相关单位列决。上述资金在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技付使用,用于2018年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请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批复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
支付方式:直接支付
盘山县财政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