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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469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二)、贯彻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技术保障、设备购置、设施的维修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四)、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整传播和传输中央、省及市县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台管频率、频道的技术监管工作。

(五)、负责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改和建设工作,对本台产业经营进行管理与服务。

(六)、负责广告和相关创收项目的策划、制作和经营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盘山广播电视台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部

负责全台办公、发文、印签管理、会议安排、公务接待、协调各部门上传下达。

(二)、财务部

负责台财务工作的管理、核算、监督指导。

(三)、人事、劳资部

负责人事、档案、薪资、职称、保险、考勤。

(四)、新闻部

负责台新闻及专题节目的采摄、制作、编排、审核、播音、政府网站的新闻传送及相关影像留存。

(五)、939节目部

负责939频率节目的策划、组织、总体编排和人员管理。

(六)、949节目部

负责949频率节目的策划、组织、总体编排和人员管理。

(七)、节目制作部

 负责电视台节目制作、编排、管理

(八)、广播节目播出部

负责广播两个频率节目安全优质播出、信号监听。

(九)、电视节目播出部

负责电视节目播出监视、设备管理及维护。

(十)、广告部

负责全台广告发布、审查、管理。

(十一)、技术部

负责全台设备的采购、维修、维护

(十二)、保卫部

负责维护全台的治安秩序及消防综合安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广播电视台。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计1028.5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28.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40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计1028.5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2.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9.96万元。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728.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8万元。

2.项目支出299.60万元,主要包括电费、税金、设备维修维护、稿费、劳务费、差旅费、节目费、专用材料费、燃料修车、办公费、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028.54万元,比上年增加26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8.54万元,比上年增加26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设备购置、电费等。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1028.54万元,比上年增加26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维修维护、专用材料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28.94万元,比上年增加364.7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支出299.6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多12.7万元,主要是新闻业务量加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盘山广播电视台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9.98万元,比2017年减少1.32万元,降低6.19%,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盘山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盘山广播电视台资产总额853.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82万元,固定资产787.14万元,无形资产0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450平方米,价值16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他用车2辆),价值35.18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735.96万元。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台未组织对2018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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