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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审计局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429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每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突出重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更好地为盘山经济振兴发展服务。

二、总体原则

审计工作以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审计成果水平为核心,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为基础,以审计队伍建设、审计制度建设为保障,整合审计资源,逐步实现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县本级财政审计。在全面掌握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县财政管理工作主要成效,揭示县级预算管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实际,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同时结合离任交接,努力做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突出重大政策落实,决策能力。重点资金、重点事项、重点领域,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三)做好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加强对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效益跟踪。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查方式开展工作,达到促进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

(四)做好县直部门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三公经费”,预算外资金管理以及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其他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

(五)做好工程审核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出台的《政府类项目投资审核管理办法》,加强中介机构和监理机构的管理。使政府类投资项目程序化、合法化。

(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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