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盘山金融办公室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盘山县县金融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金融业务股。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宏观管理全县金融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地方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监督检查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情况;指导和协调我县金融风范、化解工作,研究建立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2研究拟定我县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则,组织开展区域性金融战略研究,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和拓展融资渠道;研究分析我县金融工作动态,为全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3、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盘山县金融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金融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盘山县金融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盘山县金融办公室收支总预算59.07 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金融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4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2.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0.03 万元,主要是接待批次、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2.17万元,主要是业务量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