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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470

 一、盘山县档案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县档案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证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3、负责全县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4、负责接收、保管全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开展收集和征集档案史料工作,丰富馆藏。

5、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的接待利用工作。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服务于经济建设。

6、了解全县地方志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县志工作的发展方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7、做好年鉴资料和文史资料的收集、编辑、出版工作。

8、负责指导、审核部门志和对基层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

9、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做好盘山档案信息网的日常维护、更新、对外宣传工作。

10、接收全县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已公开的现行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文件,并对其进行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保管以及信息反馈汇编,登记社会组织和公民利用已公开现行文件应当履行的手续,注明利用目的,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服务。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档案局馆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经济科技股、指导股、管理股、编研利用股、法规教育股、县志股、信息技术股、现行文件中心政务查询股、现行文件服务中心

二、盘山县档案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档案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盘山县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盘山县档案局收支总预算182.93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档案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97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2.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0.0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0.21万元,主要是加强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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