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县政发〔2014〕1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6 浏览次数:21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盘政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县政府决定对我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责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县食品安全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整合,组建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不再保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456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